台南市玉井區玉井三清宮文化祭攝影比賽

一、活動名稱:
甲午歲三清護國佑民太上道祖祝聖文化祭靜、動態攝影比賽
二、活動時間:2014.10.15-2014.12.14
三、活動方式:動態攝影、靜態攝影
1.
動態攝影:短片記錄甲午歲三清護國佑民太上道祖祝聖文化祭各項
活動,內容生動具情感文化意境,可觸動人心的畫面、故事。
2.
靜態攝影:以拍攝精湛的技巧,攝入活動人物的感動畫面。
四、指導單位:臺南市政府
五、主辦單位:臺南市玉井區竹圍里社區發展協會 
             
寺廟大小事廣告企業社
六、承辦單位:玉井三清宮 
七、活動地點:1.主活動場域:玉井三清宮
2.
次活動場域:遊行繞境路跑路線

八、活動內容:攝影比賽內容說明
(1)
攝影作品徵選資格:凡攝影愛好者皆可參加      
(2)
攝影比賽參賽方式:以書面報名方式受理,請於活動網站上列印報名表格。
(3)
攝影作品規格:
A.
傳統相機(135mm以上彩色正負片)或數位相機拍攝之作品(400萬畫素以上相機拍攝,格式為JPGTIFF)
B.
參賽作品一律沖洗成6×8吋或最寬邊不超過8吋之彩色或黑白照片參賽,每人限參賽3件以內(獨立無關連性作品,連作不收)。參賽作品不得做任何影像合成或後製、裝裱、護褙、格放、加色。
【攝影作品收件方式】
A.
收件時間:活動開始至活動結束 
B.
收件地點:臺南市玉井區玉井三清宮
(臺南市玉井區竹圍里149-3黃國洲先生收) 
【獎勵辦法】
動態攝影
冠軍獎乙名:獎金捌仟元。
亞軍獎乙名:獎金陸仟元。
季軍獎乙名:獎金伍仟元。
佳作獎參名:獎金貳仟元。
靜態攝影
冠軍獎乙名:獎金參仟元。
亞軍獎乙名:獎金貳仟元。
季軍獎乙名:獎金壹仟元。
佳作獎參名:獎金捌佰元。
評選準則
由承辦單位聘請攝影、藝術與文學等專業領域專家組成評審委員會進行評分票選,依作品之構圖、創意與影像品質、主題之適切性、表達之文學性,綜合評選優秀作品。
得獎公佈
得獎作品於活動評選結束後,公布於活動網站,並以專函通知領獎日期,未入選作品不另行通知。
注意事項
(一)參賽作品一律不予退件。
(二)參賽者須詳填報名表,並註明真實姓名/地址/聯絡電話等。
(三)以上參賽作品須隨件附上活動名稱「臺南市玉井三清宮甲午歲
三清護國佑民太上道祖祝聖文化祭紀錄比賽」及100字以內之
攝影作品敘述文稿(以不傷害作品為原則,自行浮貼於作品背
後);文字內容須與作品相關(心情、生活小故事、新詩文學
作品等,型式不拘),本文字作品列入評分項目。無附上文
字者,視同放棄參賽權利。
(四)參賽作品需未經公開發表,且不得拷貝、易偽等;參賽者須合
法取得作品內容,如涉著作權、肖像權等糾紛,參賽者須自行
負責,概與承辦單位無關,經查有前述事項者,承辦單位得取
消資格,並追回所有獎項、獎金,獎位不予遞補。
(五)獲獎作品應於收到專函通知十日內,交付底片或原始數位檔案
(圖檔格式為JPGTIFF)審核,概不退件,審核無誤後方予給
獎。
(六)凡已繳交原稿底片、檔案之得獎者,不得於公布得獎成績後,
要求放棄得獎資格。得獎作品著作權(圖像、文字等)歸臺南
市玉井區玉井三清宮所有,得依著作權法行使重製、發行、公
開發表及相關之權利,不另致酬。
(七)凡參賽作品因郵寄途中或不可抗拒之災變造成損害,承辦單位
恕不負責。
(八)冠、亞、季軍獎每人不得重複得獎,若作品未達評審標準得從
缺。
(九)凡參加本比賽活動,視同承認本簡章所列之各項規定。如有未
盡事宜,承辦單位得隨時補充解釋之。

※參賽作品如獲獎,茲同意將該作品及原稿底片、數位檔案之著作權及使用權(含圖像、文字等)讓與承辦單位所有,承辦單位得依著作權法行使重製、發行、公開發表及相關之權利,不另致酬,並需在報名表簽署同意書。 

※請將報名表隨件標示活動名稱「臺南市玉井三清宮甲午歲三清護國佑民太上道祖祝聖文化祭紀錄比賽」,及100字以內文稿浮貼於作品背後,隨作品寄至大會活動組。
※作品寄達地址:臺南市玉井區玉井三清宮(臺南市玉井區竹圍里149-3黃國洲先生收)活動組電話:0983277226 杜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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