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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北都是台灣人!(轉貼)

 

本來不想寫什麼的,因為熱情早在2012年特別買機票回去投票,卻看到88水災重創的地區依然開出執政黨一面倒的票數以後死去。

這次的熱血抗爭終究會是徒勞無功的,就像25萬白衫軍什麼也沒改變一樣,因為台灣民主的終結,早已經通過了拉格朗日點,接下來只會不停的「墜落」,再多人上街也沒用!

追根究柢 ,我想很大的原因的是對大部分台灣人來說「民主得來太容易」了,民主是突然在1996年透過高明的政治操作被給予,而不是去推翻獨裁者爭取而來,所以並不是所有人都做好轉型正義的思想轉換。要驗證的方法其實很簡單,只要想想,當以下三件關鍵事件發生的時候,你有起身反對過嗎?或是其實你是贊成的一方?就可以知道答案!

第一個關鍵:當國、民兩黨「上下交相賊」通過國會減半的修憲案時,我和很多人一樣鼓掌叫好,想著那麼多立法委員看了就討厭,減半最好。殊不知這在憲政帶來的嚴重後果,首先是嚴重的「票票不等值」:金、馬、原住民合計40餘萬選民,卻選出8席,佔了總席次7% 。


接下來的影響,不只是「國民黨」發現自己「永遠會過半」,而是「民進黨」終於也發現自己「永遠不可能過半」,不可能勝利和不可能失敗結果就是「一齊走向墮落」。看看民進黨這兩年那種要死不活的死樣子就可以應證,第三黨有沒有取而代之的空間呢?沒有!因為我們有「富者越富」的「選舉補助款」,足以讓「不思長進」的民進黨也可以高枕無憂當第二大黨,派「游錫堃」出來選「新北市長」。

 

所以我們現在正在嚐著這個苦果,政黨並不需要特別聽人民的聲音,因為勝負在選舉舉行以前就已決定,所以只能「走上凱道佔領立法院」。

那我們說,這麼糟糕的修憲案,我們可不可以再修憲把它改過來呢?這就是第二個關鍵:「永遠不可能達成的超高修憲門檻」!

 

通過的時候,台灣因為被迫使用一本從中國帶過來的憲法,已經進行了七次修憲。想必有很多人也跟當時的我一樣,覺得修憲門檻高一點也好,憲法怎麼可以改來改去呢?

所以現在我們即使知道總統毫無監督機制,立委選制有問題,我們也已經「不可能」再循正常管道修憲了!所以只能「走上凱道佔領立法院」。

那既然代議民主已經走到死路,我們用直接民主總可以吧?這就是第三件,「永遠不可能通過的公投案」。


這部「公投法」由很多自命白領知識分子所喜愛的「陳女士文茜」主筆,其中的荒謬相信透過上次政院主動要推核四公投大家都知道問題了,但是通過的時候你我有反對嗎?至少我沒有為這個上街,因為那時候我們成功的被媒體用政治新聞洗到倒胃口,所以也沒有去深究,那現在你說:「我們可不可以回頭去修改公投法呢?」那請你回到我上面提到的第一個關鍵,想想這個可能性。

所以發現了嗎?


我們已經走進「無窮迴圈」的「憲政陷阱 」,而且已經無法逃脫,這件事情連我都知道了,中國國民黨台灣民進黨會不知道嗎?「人為刀俎  我為魚肉」正是如此。所以人民已經沒有選項了,除了上街頭,攻佔立法院以外,已經沒有「林鴻池」口中的「應循正常管道表達意見」的地方了。但是上次25萬人上街,結果怎麼樣了呢?這個政府要通過的法案、要拆的房子,有哪一個沒有成功呢?

這就我說為什麼這次立院之戰終究也是徒勞,因為台灣已經陷入無法跳脫的「憲政陷阱而歷史上打破這種陷阱,從來不可能是由「溫良恭儉讓」的公民運動完成的。是的,公民運動或許是這個社會的最大公約數,可以吸引最多的支持者,但是對政客來說,這真的有如「蔡正元」看這場抗爭:「是世界級的笑話。」對他們不痛也不癢。

台灣人,尤其是年輕的一代已經覺醒了,只可惜你們生得太晚,我們覺醒的太慢,所有可以用的體制內武器,都已經被奪走了。

我能做的,只有紀錄,然後把這些歷史傳下去,告訴我的下一代,不管台灣還在不在,「林北都是台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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